设计单位基本条件
(1)配备与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校核、审批(审核、批准)准人员。
(2)具有专门的设计工作机构、场所。
(3)具有必要的设计装备和设计手段,具备计算机辅助设计和出图的能力,具备在互联网上传递图样和文字所需的软件和硬件。
(4)具有一定设计经验和独立承担设计的能力。
(5)设计单位应当具有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能够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产品标准进行设计,保证设计的产品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人员数量:
① 规则设计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一般不少于10名,其中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
② 分析设计单位的设计审批人员,必须同时具备规则设计的审核、批准技术能力;分析设计单位的专职设计人员,除满足规则设计单位的人员要求外,专职分析设计人员一般不少于3名,其中专职分析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
设计单位质量保证体系
参照TSG 07—2019附件M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当建立至少包括文件和记录控制、合同控制、设计控制、不合格(项)控制、人员管理、质量改进与服务、执行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等控制要素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且能够有效实施;编制设计质量保证手册、程序文件以及有关记录表格、卡。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各级设计人员管理;
(2)各级设计人员培训;
(3)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4)设计条件(设计输入)编制与审查;
(5)设计文件编制管理;
(6)设计文件更改管理;
(7)设计文件签署及标准化审查;
(8)设计文件档案(含电子文档)保管管理;
(9)设计文件的质量评定及信息反馈管理;
(10)压力容器设计许可印章使用管理;
(11)设计工作程序。
各级设计人员基本条件
从事压力容器设计、校核、审核和批准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设计能力,能正确使用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软件,由鉴定评审机构通过理论知识考试、设计答辩等方式,对其进行压力容器设计专业能力评价。
理论知识考试包括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理论基础知识、压力容器设计制造中常见的实际工程问题、压力容器设计相关的法规标准等内容。
设计答辩时应当针对相应许可范围产品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或者试设计文件),对设计文件及其所涉及的相关技术问题从基础理论、法规标准、技术要求、结构设计、制造加工、计算方法等方面进行考核答辩。
1.技术负责人
由单位主管设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和压力容器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规定,对重大技术问题能够作出正确决定。
2.批准人
(1)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
(2)能够正确运用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并且能够组织、指导各级设计人员贯彻执行;
(3)熟知相应设计工作和国内外有关技术发展情况,具有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以及对关键技术问题的处理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审核人
(1)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具有较全面的相应设计专业技术知识,能保证设计质量;
(2)能够指导设计、校核人员正确执行压力容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能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
(3)具有5年以上相应设计校核经历及相关业绩;
(4)具有工程师职称。
4.校核人
(1)能够运用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指导设计人员的设计工作,能够保证设计文件质量;
(2)具有相应设计专业知识;
(3)具有应用计算机进行设计的能力;
(4)具有3年以上相应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5)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
5.设计人
(1)具有相应设计专业知识;
(2)能够贯彻执行压力容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3)能够在审核人员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设计工作,并且能够使用计算机进行设计;
(4)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和1年以上的实习设计经历。
6.分析设计人员专项条件
(1)具有压力容器相关专业本科学历;
(2)具有2年以上压力容器规则设计经历及相关业绩;
(3)具有包括有限元法在内的应力分析专业知识,能使用计算机进行应力分析计算,并且能按照标准对分析结果进行评定。
各级设计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份成品设计文件的完成要经过设计、校核、审核等多方工作的共同努力,因此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各工程公司或设计单位都规定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各级设计人员工作岗位职责作为质量管理的一种制度。
为统一要求,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在其行业内部颁布了统一的各级设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现就一般认可的各级设计人员工作职责简要介绍如下。
1.设计人的职责
(1)根据任务要求安排好工作计划,认真负责,精心设计,保证设计质量和进度;
(2)搜集有关设计资料,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吸收国内外生产实践和科研成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做好方案比较,经审查确定后进行设计工作,使其符合生产、安全、维修、施工、制造、安装等方面的要求;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和本单位的有关技术统一规定;
(4)正确应用基础数据、计算公式、计算方法、电算程序,做好计算;
(5)按规定进行设计成品文件的编制工作,制图比例合适;视图投影正确、图面清晰;尺寸、数字、坐标、标高、符号、图例正确无误;文字规范,叙述通顺,内容简练切题;
(6)设计成品经校审后,按校审意见进行修改;
(7)做好设计图样、风险评估报告(需要时)、计算书或应力分析报告和说明书的整理、存档工作;
(8)对承担的设计负责到底,根据安排参加设计交底和设计代表工作,认真处理在施工、试运转和生产中的设计问题。